法学研究科後期課程
後期課程
博士課程後期課程の授業科目一覧は下記のとおりです。
専修科目(講義4単位・演習12単位)を含めて、合計16単位以上修得しなければなりません。
博士課程後期課程 授業科目一覧
法哲学特別研究 | 知的財産法特別研究 |
法思想史特別研究 | 商法特別研究Ⅰ(企業組織法) |
日本法史特別研究 | 商法特別研究Ⅱ(商取引法) |
西洋・ローマ法史特別研究 | 経済法特別研究 |
東洋法史特別研究 | 労働法特別研究 |
法社会学特別研究 | 民事訴訟法特別研究 |
法社会史特別研究 | 政治学原論特別研究 |
憲法特別研究Ⅰ(人権論) | 政治過程論特別研究 |
憲法特別研究Ⅱ(機構論) | 政治機構論特別研究 |
行政法特別研究 | 行政学特別研究 |
租税法特別研究 | 政治心理学特別研究 |
刑法特別研究 | 政治哲学特別研究 |
刑事訴訟法特別研究 | 政治思想史特別研究 |
国際法特別研究 | 日本政治史特別研究 |
国際私法特別研究 | 西洋政治史特別研究 |
国際取引法特別研究 | 外交史特別研究 |
民法特別研究Ⅰ(財産法1) | 国際政治学特別研究 |
民法特別研究Ⅱ(財産法2) | 情報政策学特別研究 |
民法特別研究Ⅲ(財産法3) | 法学特別研究演習 |
民法特別研究Ⅳ(家族法) | 政治学特別研究演習 |